范仲淹(989年10月1日-1052年6月19日),字希文。祖籍邠州,后移居苏州吴县。北宋初年政治家、文学家。范仲淹幼年丧父,母亲改嫁长山朱氏,遂更名朱说。大中祥符八年(1015年),范仲淹苦读及第,授广德军司理参军。后历任兴化县令、秘阁校理、陈州通判、苏州知州等职,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。皇祐四年(1052年),改知颍州,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,年六十四。累赠太师、中书令兼尚书令、楚国公,谥号“文正”,世称范文正公。
巡历郡邑间,人若未厌弃。夹道争向观,疑我形孰似。
得之道听馀,咸谓物吐气。老奸与宿赃,神夺而心悸。
预知犯难逃,已多速奔避。先尝受其赇,今皆偿之既。
非慑使者来,安得自知畏。予默揆诸心,斯言未深契。
一切气不美,先儒说有味。彝伦若尽去,太半为鬼魅。
禽兽争食人,殆盈野盈市。迹其所作为,殆恶过异类。
不洁食不饱,甚焉官与吏。惨酷以济之,甚若豺虎噬。
岂直如得情,哀矜至流涕。刑法用当穷,根本惕若厉。
岂谓犹有民,能喜使者至。或鞠躬焚香,或远送旗帜。
望来漳民情,愿留泉民意。此犹硕果然,不食生可觊。
惟知有罪者,患不速去离。何啻千百辈,施行才一二。
自叹水一杯,孰救炎火炽。伤心复伤心,竟夕不能寐。